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 接着此人说:我从没见到过不戴头盔都能开这么猛的人,有胆识,技术也不错,这样吧,你有没有参加什么车队? 那人一拍机盖说:好,哥们,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。 服务员说:对不起先生,这是保密内容,这是客人要求的我们也没有办法。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,并且要简单,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,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。 -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。 此时我也有了一个女朋友,是电视台一个谈话节目的编导,此人聪慧漂亮,每次节目有需要得出去借东西都能扛着最好的器具回来。她工作相对比较轻松,自己没找到话题的时候整天和我厮混在一起。与此同时我托朋友买了一台走私海南牌照的跑车3000GT,因为是自动挡,而且车非常之重,所以跟桑塔那跑的时候谁都赢不了谁,于是马上又叫朋友定了一台双涡轮增压的3000GT,原来的车二手卖掉了,然后打电话约女朋友说自己换新车了要她过来看。 于是我掏出五百块钱塞她手里说:这些钱你买个自行车吧,正符合条件,以后就别找我了。 在此半年那些老家伙所说的东西里我只听进去一个知识,并且以后受用无穷,逢人就说,以显示自己研究问题独到的一面,那就是:鲁迅哪里穷啊,他一个月稿费相当当时一个工人几年的工资呐。 不过最最让人觉得厉害的是,在那里很多中国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。你说你要练英文的话你和新西兰人去练啊,你两个中国人有什么东西不得不用英语来说的?